本网讯(通讯员陈丽菊)3月4日,远安县张家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军携带矿井资料到县迅达矿山救护中队签订2010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成为远安县煤矿签订2010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书的第一家企业,从而拉开了今年矿山企业救护协议签订工作的序幕。 今年,县安监局把矿山企业与矿山救护队签订2010年度矿山救护协议作为开工复产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的通知》(鄂安监管煤〔2006〕1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按照救护规程和与矿山企业签定的协议积极做好技术服务,主动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搞好企业职工及辅助救护队员培训,做好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校验,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工生命和人民财产安全。 |